作者:毛姆
40个点评
我 2022/03/23 认为好看
不管别人怎么看,我喜欢他,向往他那样的的生活。他表现出的“冷酷无情”是当今畸形的价值观给出的。他是独立的,自由的,他希望自己身边的人也向他一样独立,一样自由。然而这要求实在是太高了。所以那些达不到这一要求的人,就会觉得他冷酷和自私。我喜欢他,向往他那样的生活。而且,这本书还推荐了一个人间天堂:大溪地。此生我一定要去一次。
◆ 艺术是人人都懂的语言,它传递的感情是最重要的。把艺术看成是专业人士才可以解读的技巧,实在是谬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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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乔纳森·巴尔科姆
我的点评: 2022/05/08 认为好看
万物皆有灵。鱼吃鱼,人吃鱼,鱼吃人,有的鸟吃鱼,有的鱼吃鸟。个体为获得食物而捕猎是大自然的规则,是道德的。商业捕捞以盈利为目标,不值得鼓励。但….人类这么懒,肯定还会继续买鱼吃,所以商业鱼类有一天被灭绝也不是不可能的。我们人类多能折腾啊,地球之癌。
◆ 我们需要记住的是,所有生物都由单细胞发展而来。
◆ 2022/05/07发表想法
大自然是如此神奇
原文:皱鳃鲨的怀孕时间超过三年
◆ 实现中枢神经系统的保温
◆ 2022/05/07发表想法
它是什么?现存体型最大的陆上哺乳动物为非洲草原象,肩高达3.96米(13.0英尺),体重约可达10.4 t(11.5 short ton)。 已灭绝体型最大的陆上哺乳动物则认为是巨犀,为现存犀牛的近亲,推估肩高可达4.8米(15.7英尺),体长超过7.4米(24.3英尺),体重可达17公吨。
原文:最大的陆生哺乳动物也未能免于灭绝
◆ 这条名为弗彻巴的鱼会在固定的喂食时间,衔着卵石敲击鱼缸的墙壁。
◆ 大型的板鳃亚纲鱼有着鱼类中最大的大脑
◆ 大部分鱼都是社会动物
◆ 2022/05/07发表想法
和人类的图书馆
原文:在动物世界中,经由文化传递的特征包括乌鸦制造工具的行为、大象对迁徙路线的选择、虎鲸的方言、羚羊的公共求偶地等。
◆ 鱼肉是所有食物中污染最严重的。
◆ 谴责商业捕捞行业的残忍和浪费非常容易,但消费者也必须承认自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。在任何建立在供需关系之上的经济体中,需求都是驱动供给引擎的燃料。人类在吃鱼的时候,也助长了渔猎行为。
◆ 2000年以来,美国至少有18个城市的地方法律将动物的法律地位从“财产”更改为“伴侣”。如果你恰好住在这些地方,就会被官方认定为600万“动物守护者”之一。
◆ 如今,在欧洲部分地区,在空荡荡的鱼缸中养一条孤零零的金鱼已经是非法行为了,因为在自然界中的金鱼,是有几十年寿命的社会性动物。
-- 来自微信读书
作者:保罗·卡拉尼什
这本书我读了两遍,一遍在两年前,一边在今天。
与保罗的无限对话
◆ 科技发展日新月异,无论是临床还是研究工作,一旦怠惰,很快就会被新科技的潮流淹没。
◆ 三十五岁,体重莫名其妙地下降,初发性背痛,那明显该选C——癌症。
◆ 十岁的时候,她就让我读《1984》
◆ 思想不过就是大脑运转的产物。
◆ 2022/03/18发表想法
不经意间读的一本书很可能就改变了一个人的人生轨迹,就是这么神奇
原文:那天晚上,在自己房间里,我打开已经翻来覆去看过好几十遍的红色斯坦福课程总目录,手里拿着一支荧光笔。之前我已经标记了很多文学课程。现在,我开始寻找生物和神经系统科学的相关课程了。
◆ 我学习的最大动力,不是成就感,而是一种求知欲,我非常认真地想要探究,是什么让人类的生命充满意义?
◆ 猕猴已经有了初级的文化形式
◆ 我要么去研究生命的意义,要么就去亲自经历和体验生命的意义。
◆ 2022/03/18发表想法
这个指导老师太可爱了
原文:我跟他说了自己的暑假计划以后,他完全变了个人:双目圆睁,脸迅速涨红了,开始唾沫飞溅地教训我。
“什么?”他说,“你以后是想当科学家还是……厨子?”
◆ 教授告诉我们,不要再“尸体尸体”地叫,最好说“捐献者”。
◆ 从这张不知从何而来的“练习用”心电图可以看出,这位病人已经不在人世了。纸上这些弯弯曲曲的线条,不只是简单的线条,还是从心颤再到心跳停止的全过程,这些会让看懂的人心痛落泪
◆ 2022/03/18发表想法
这本书的英文名字叫 How we die, 作者还写了一本 How we live
原文:我们如何死去
◆ “这你就接受不了了?”她说,“很多母亲明知胎死腹中,还是要经历分娩和生产。你想象得到吗?这些人至少还有过希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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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篇博文是(2011年)从新浪博客迁过来的。新浪的编辑还有点人味,这篇没有彻底给删掉,给搁回收站了。转到这儿,看看点点是不是开明一点。
这本书是阮一峰在他的2010年终总结博客里推荐的。
读这本书之前,我对吴法宪的了解仅限于以往看到听到的一些官方说法,四人帮的帮凶什么的。对这本书一开始也没大重视,一个大老粗,文字能好到哪里去呢?不过既然阮一峰会推荐,这书肯定有可取之处。
本着看闲书的态度找到这本书的电子版,扔到kindle里,准备有一搭没一搭的看。
这书篇幅挺大,有八十余万字。一周前开了头,看了十来页,我就知道这本书我一定会全部读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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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最初发表在今天已经死掉的点点博客。
我的第一个移动读书设备是黑莓8310。在那小小的屏幕上我读完了厚厚的一本《代码大全》。
后来买了吹的牛哄哄的号称读PDF多好多好的歌美S6000。屁,操作之慢让我忍不住想起我那只扔在一边的N73手机,阅读时间短不说,电量指示还超不准。读着读着,不定啥时候突然就没电了。
扔一边了,真可惜了8个G的容量。
然后就买了kindle3。刷了多看系统,这次看PDF真的爽了。更爽的是待机时间,充一次电能看两个礼拜。老早就听说这玩意屏不结实,所以入手大半年来,一直小心着小心着,生怕它那脆弱的小屏坏掉。然而,前几天悲剧还是发生了:要和儿子出去玩,我把kindle装包里,包跨在我胳膊上。我为了帮他找鞋子就趴在地上往沙发底下瞧,鞋子是找到了,可起身才发现包在我膝盖底下。啊呀呀,叫也没用,kindle3屏幕果然坏掉。在等待换屏的日子里,顺理成章儿子的iPAD成了暂时的替代。
原来iPAD也是看书利器。虽然最初沉甸甸地,好象有点受不了。可连着带了几天之后发现竟然有些适应了。反应敏捷,操控一流,彩色,大屏,十几小时的阅读时间,除了一点点反光让人稍微不爽,在习惯了iPAD的重量之后,我竟然有些爱不释手了。
要不要就此让那个kindle3成为往事?嗯,这事儿我看行。
2011/06/20